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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两男子出售、出租银行卡被刑拘
发布日期:2022-04-20 11:00 点击次数:198将银行卡、电话卡给别人借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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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行动
“雷霆2021”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湖南省郴州市嘉禾警方持续加大涉“两卡”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2月24日至25日,嘉禾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充分发挥警种合成、大数据作战的优势,连续抓获2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嫌疑人。
1.为交房租“销售”银行卡
2月24日,嘉禾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在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的大力支持下,在北湖区某住宅内抓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嫌疑人候某丹。经查,候某丹曾于2020年1月在长沙务工期间,以1200元的价格“出售”了自己名下的一张银行卡,后因个人入不敷出,交不起房租,又先后来到不同银行办理两张银行卡,并将卡以同样的价格“销售”给他人。经调查核实,候某丹的银行卡涉及多省市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目前,候某丹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2.因赌博“出租”银行卡
赌博成瘾、背上一身的债务,在利益的驱使下将自己的银行“出租”。2月25日,刑侦大队民警充分发挥大数据合成作战的优势,成功抓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嫌疑人郭某。经查,郭某曾于2020年9月在粤港澳大湾区务工期间,以1800元的价格“出租”了自己名下的两张银行卡、两个U盾和一张电话卡。经调查核实,郭某的银行卡于2020年9月至10月期间流水金额达数百万元,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目前,郭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