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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了关于惩戒福建德化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3-09-20 14:35 点击次数:55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严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整治中缅跨境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根据中央、省、市开展缅北人员劝返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对福建德化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进行惩戒,现通告如下:
滞留缅北人员自本通告发布后,应积极主动在2021年12月31日前回国,在入境前3天内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或派出所报备,遵照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完成隔离后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报到。其家属应配合劝促滞留缅北人员尽快入境回国投案自首,对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如上述人员仍一意孤行,拒不回国的,将依法采取立案侦查、网上追逃及以下惩戒措施。
一、冻结、注销户籍,以上人员全部依法冻结其户口,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回国的,视情况依法注销户口。
二、依法暂停名下所有银行卡、手机卡等业务,五年内不得开办新银行卡、电话卡,并取消非柜面业务。(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非银行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号;电话卡包括电信、移动、联通手机卡,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物联网卡)。
三、对非法滞留缅北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在入团、入党、入学、参军、考录公务员等财政供养人员政审时,原则上不予通过。
四、对非法滞留缅北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的人员,依法查封赃款所建、所购房屋,并追缴涉案款项及孳息,对凭该房产就学的子女迁回原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五、对非法滞留缅北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返回我县的,视情况依法依规暂停其本人及直系亲属所有政策性补贴(助)资金。
六、对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子女在幼儿园、小学、初中新生录取和开学时,父母双方没有共同当面申请入学就读手续或面谈注册报名的,一律将子女迁回原籍所在地学校就读,若原籍所在地学校为大校额、大班额或没有学校的,就近调剂到有空缺学位的乡镇学校就读。
七、对非法滞留缅北人员,一律暂停其本人及直系亲属个人建房和农村宅基地审批。
八、对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其父母、配偶及子女是公职人员的,一律停职做劝返工作。
九、对非法滞留缅北人员,一律注销其出入境证件,且严管严控重新办理。
十、对非法滞留缅北人员,一律曝光公示震慑,在相关媒体、人员密集场所公布和张贴影像通告。
十一、对非法滞留缅北人员,一律列为公安机关重点人员,列管列控。
十二、对非法滞留缅北人员,一律适用《德化县防范治理电信网络及非法出入境犯罪“十个一律”惩戒措施》。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德化县人民政府打击治理电信网络
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