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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西北流籍人员非必要不得前往菲律宾柬埔寨、阿联酋等国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3-09-18 08:30 点击次数:165当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形势依然严峻,为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严密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坚决遏制广西北流籍人员非法出入境从事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北流籍人员非必要不得前往缅甸、柬埔寨、阿联酋、菲律宾、泰国、老挝、马来西亚、土耳其、印度尼西亚等国。如有紧急情况确需前往,应至少提前3日向户籍所在地村居(社区)及派出所同步报备,并提供营业执照、房产证明(购房合同)、租房合同、有效劳动合同、公派出差文件等相应证明材料,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前往上述地区。未提前报备、审批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拦截、劝返的,将参照北流籍滞留缅北人员相关处置措施予以严厉惩戒。
二、北流籍人员非必要不得前往云南省德宏州、临沧市、普洱市和西双版纳州等边境地区。如有紧急情况需要前往的,须提供公派出差文件、旅游协议书、营业执照、房产证明(购房合同)、租赁合同、有效劳动合同等相应证明材料,至少提前3日向户籍地村(居、社区)和公安派出所报备,公安派出所将相应证明材料上报区联席办后方可前往,避免造成不便。因未提前报备或私自前往而被云南边境公安机关、国家移民管理部门登记拦截的,将参照北流籍滞留缅北人员相关处置措施予以严厉惩戒,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严厉打击。
三、组织、运送、参与偷越国(边)境的,将依法予以严惩。目前正在实施或预谋非法出境的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应主动停止、立即返回并通过家属及时联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对如实供述自己违法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于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将不以犯罪认定。
四、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出入境违法犯罪线索,如有发现正在或已经非法出入境、滞留境外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相关线索,欢迎拨打110或到北流市公安局进行举报,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经查证属实的,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威胁、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北流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