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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曼谷政府跨年期间禁止做这种事违者罚
发布日期:2023-09-10 20:26 点击次数:12812月15日,曼谷市政府就跨年活动出台相关措施,如禁止燃放烟花、鞭炮、孔明灯、天灯等易燃易爆炸物品,以避免发生火灾。相关内容如下:
1.禁止燃放易燃易爆物品,如烟花、照明弹、孔明灯、天灯、烟灯笼等其他类似物品升空,除非得到该区域的管理人授权。任何违反或不遵守该准则的人,将被处以不超过三年的有期徒刑或不超过六万泰铢的罚款,或两者并罚。
2.举办活动的商家必须检查消防系统,如灭火器、警报系统,以及备用电源系统处于随时可用的状态。消防出口标志安装在清晰可见的位置,且没有任何障碍物阻碍。此外,火灾逃生路线平面图需清晰易见。
3.休息服务区应该不设在人员拥挤的地方,有方便的出入口,设置有消防逃生路线、应急门和场所内部必须配备标准的消防设备,并且内部材料必须是防火不可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