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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小检说案|20人缅北非法打工“淘金梦”碎一地

    发布日期:2023-03-12 01:48    点击次数: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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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铁!缅甸打工去不?月入过万, 轻轻松松。没护照?小意思啦!”

    近年来,不断有人以高薪为幌子宣传境外务工哄骗境内人员出境“淘金”,20名打工人怀揣着“淘金梦”铤而走险非法穿越边境线偷渡到缅甸。殊不知 这是一个危险的陷阱不仅“淘金”梦碎等待他们的还有法律的严惩。

    11月18日,泸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泸县人民法院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县检察院检察长陈枫出庭支持公诉田某某、黄某某等20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偷越国(边)境罪一案,县法院院长陈刚担任该案审判员,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及县检察院青年干警参与旁听。

    案情简介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9年9月和2020年3月,被告人田某某先后两次组织被告人殷某某等10余人前往缅甸建筑工地务工,殷某某等人通过搭车到达云南省打洛边境附近,采用换乘摩托车、乘坐橡皮艇渡河的方式偷越国(边)境至缅甸境内建筑工地务工,后又采用偷越国(边)境的方式返回国内。

    2020年3月,被告人黄某某组织被告人李某某等4人前往缅甸建筑工地务工,李某某等人通过乘坐客车到达云南省大勐龙边境附近,采用换乘摩托车走山路的方式偷越国(边)境至缅甸境内建筑工地务工,后又采用偷越国(边)境的方式返回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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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现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田某某、黄某某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被告人殷某某等18人构成偷越国(边)境罪,各被告人均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从宽处罚情节,公诉机关指控事实和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遂对20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拘役4个月,缓刑5年至5个月,并处罚金。

    要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不可盲目轻信境外高额工资报酬,偷越国边境。要严格遵守国家出入境管理法规、自觉抵制各类跨境违法犯罪行为,积极举报、提供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共同守护边境和谐稳定。